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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制作询(讯)问过程录像资料的探讨

作者:徐福生 李宝光录像制作方法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视听资料是7种证据之一,真实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作为视听资料之一的录像资料已经越来越普遍的应用于实际办案中。在基层公安机关,询问受害人、证人或者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制作录像资料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根据笔者的经验发现:在基层的办案实际巾,此类录像资料的规范程度不高,仅仅是流水帐似的记录图像和声音,真正能够作为证据的好资料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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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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