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左惠民; 伍新贵毒鼠强中毒特征尸体征象投毒杀人案
摘要:毒鼠强(化学名四次甲基二砜四胺),1949年最先由德国拜耳公司合成.国内外曾用于灭鼠,同时其对人及哺乳动物有剧毒,能引起二次中毒及环境污染,且无解毒剂,1991年我国化工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分别发文禁止生产使用,但因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毒效高,在我国仍广泛私自生产和出售.本品为白色粉末,无味,无刺激,用量少,易购,投放方便,隐蔽性强,因此常被犯罪分子用来投毒杀人,近年来呈急剧增加趋势,甚至毒杀大范围不确定人群.本文对我市已侦破的投毒鼠强杀人案件中的87例进行系统分析,旨在指导实际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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