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平; 袁勤放火火灾自燃火灾起火点现场勘查炭化痕迹原因鉴定
摘要:火灾有人为放火、物质自燃、雷电、电线短路失火等多种起因,无论哪一种方式的火灾,必须具有可燃物,任何可燃物都不能离开氧气或氧化剂独自燃烧.最开始发生燃烧的地方称为"起火点",任何火灾起有起火点,这是我们研究一切火灾现场的基础.也是认定一切火灾原因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笔者试就放火和自燃火灾两种起因的认定,从现场勘查角度进行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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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技术》(CN:11-134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刑事技术》始终致力于把推进国内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己任,始终坚持为公安侦察破案一线服务为宗旨,刊为广大刑侦部门的技术干警提供了一个非常好地学术交流和切磋技艺的平台,为全面提高全国刑事技术警察的业务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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