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蕊社会问责责任政府问责制
摘要:中国地方政府问责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缺少社会问责这一重要环节,但近年来由公民发起的官员被问责的事例比比皆是.却又难以将其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问责制.而是有其自身特点的中国式社会问责。中国式社会问责主要呈现出“闹大式”“人治式”的特征。并且,这种非常态、非秩序化、非法治化的社会问责方式的形成是以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关系以及地方政府行为的“不出事”逻辑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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