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不当劳动行为禁止制度的内涵解析及本土化

作者:张颖慧不当劳动行为集体协商不利益变更救济机制

摘要:不当劳动行为禁止制度是为了维护劳资双方在集体协商中处于平等地位,保障劳工建立集体组织以及进行集体谈判协商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是集体协商得到落实的制度保障。这项发源于美国、在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得到立法明确设立的制度在我国仍处于比较借鉴的阶段,对比美、日两国不当劳动行为禁止制度立法,综合考量我国工会组织的发展现状,不当劳动行为禁止制度设立的目标应侧重于防止雇主利用其优势地位实施侵害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行为。同时,若建立完善、系统的不当劳动行为禁止制度,则亟需在立法上确认不当劳动行为的具体类型及认定标准.以及建立相应的不当劳动行为救济机制。依据雇主破坏劳动者权利种类而划分具体类型以及建立一种介于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准司法裁决机制不失为一条可选择之路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CN:23-104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学术交流》面向当代、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热情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交流科研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等提供理论阵地。本刊侧重刊发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史学等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学术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