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知识财产发生的外部条件

作者:朱继胜知识财产知识产品外部条件法律确认

摘要:知识财产发生的外部条件,是法律的确认。知识财产要获得法律确认,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客观上,知识产品从依附于物质财产,走向经济价值上的独立。它涉及三个方面,即知识产品的效用性、稀缺性和可控性。这一条件只是到了近代资本主义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和科技水平的快速发展,才最终得以具备。二是在主观上,知识财产观念的确立。财产观念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从“有形的物”到“无形利益”的过程。从原始社会开始到整个19世纪,是财产的“有形物”时代。随着财产外延从有形物拓展到无形财产,财产内涵由有形的物嬗变为无形利益,知识财产观念得以确立。法律在确认知识财产时,必须通过公共政策的限制,以达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利益平衡作为知识财产制度的基本精神,应当贯穿于知识财产制度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CN:23-104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学术交流》面向当代、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热情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交流科研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等提供理论阵地。本刊侧重刊发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史学等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学术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