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坤辉; 韩文政环境法地位公法生态法
摘要:环境法作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有力工具,自产生之初其在法学中的地位就备受争议,为了给环境法'正名',需要研究有关环境法地位的各种主张,例如'独立说'、'经济法说'、'行政法说'、'社会法说'以及'生态法说'等,但是只有跳出传统部门法的研究范式,才能对环境法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只有突破传统法域的局限,才能使环境法摆脱'流浪者'的尴尬境遇,只有在认清环境法的特征的基础上才能给环境法以'生态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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