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杀人偿命与保留死刑限制死刑理念探析

作者:王联合; 徐留成杀人偿命报应诉求限制死刑

摘要:刑罚存在的价值之一是满足民众的报应诉求。报应诉求与其说是基于报应,不如说是基于功利;报应诉求既是基于正义观念而产生的情感要求,也是基于安全需要而产生的防御要求。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报应诉求在内容上的渐趋轻缓化,必然导致刑罚的轻缓化。对杀人者的报应诉求不同国家会因政治、宗教、文化等的差异而有很大不同,就杀人行为而言,满足民众的报应诉求并不一定意味着死刑,“杀人偿命”只不过是对杀人行为的一种报应诉求而已。由于“杀人偿命”这一针对杀人行为而产生的报应诉求,在我国民众中普遍而强烈地存在着,因此现阶段不能完全废除死刑,只能保留和限制死刑。既然是“杀人偿命”,那么基于此报应诉求的死刑也仅适用于非法故意致人死亡或伤残级别较高的重伤的犯罪,对财产犯罪等非侵犯人身权的犯罪理应废除死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CN:23-104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学术交流》面向当代、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热情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交流科研成果、传递学术信息等提供理论阵地。本刊侧重刊发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史学等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学术成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