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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实供述与无罪推定

作者:林林供述刑讯逼供自我归罪无罪推定主体权利

摘要:无罪推定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和尊重。国际法和一些国家的宪法或刑事诉讼法对无罪推定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时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刑事诉讼法第93条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而且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有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设置。如实供述与无罪推定的内容和精神背道而驰,剥夺了被追诉人不被强迫自我归罪的特权,令被追诉人承担起帮助控方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将被追诉人的如实供述义务落实为刑讯逼供的现象屡见不鲜。文章针对如实供迷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了与无罪推定原则相背离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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