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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儒学与生活儒学之关系——与谢晓东教授商榷

作者:黄玉顺社会儒学生活儒学中国正义论

摘要:生活儒学涵盖人类观念的三个层级:关于生活存在的生活感悟(生活情感、生活领悟);关于形上存在者的形上学;关于形下存在者的形下学。《"社会儒学"何以可能》实际上有三个不同的"社会"概念:一是指人类群体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人类社会"。这个意义的"社会儒学"可以对应于生活儒学形下层级的"中国正义论"。二是指人类群体生活组织形式的一个特定的历史形态,即滕尼斯所提出的、与前现代的"共同体"相对的现代性的"社会",略相当于人们通常所说的"现代社会"。这个意义的"社会儒学"可对应于生活儒学的"国民政治儒学"。三是指人类群体生活组织形式的现代形态(现代社会)当中的一个部分,即与"政治国家"相对的"市民社会"。这个意义的"社会儒学"应当叫作"公民儒学",生活儒学的"国民政治儒学"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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