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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中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公共危机事件民营企业培育机制法律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社会监督机制制度规则

摘要:李芸、战熠磊撰文:《论公共危机中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出,近年来,民营企业在一系列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应对公共危机的重要力量,展现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公共危机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有不同的期望,因此,必须根据不同社会责任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培育机制。根据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可以将民营企业在公共危机中的社会责任分为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和被动承担的社会责任,前者是一种主动性的社会责任,包括在现有的制度规则下民营企业自主、自愿承担的一切责任,后者是一种被动性的社会责任,主要是指民营企业依据法律、道德、行业规范等制度约束而承担的责任,反映了对民营企业的一种超越经济性责任以外的或法律的、或道德的要求。面向主动社会责任的培育机制应包括:评估奖励机制;文化熏陶机制;利益激发机制;政府推动机制。面向被动社会责任的培育机制应包括:法律约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双层自律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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