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详解释论刑法解释犯罪论体系通天塔刑法学理论主观说社会危害性张明楷教授陈兴良教授大陆法
摘要:<正>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概念在法理学中的缺位在刑法学领域,虽然也有关于解释目标上的主观说、客观说的争论,然而"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却被更频繁使用,形成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两种对立的解释立场或者思路。刑法学的多数基本问题的争议都是围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展开的。在大陆法系国家,在犯罪论上存在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的根本对立,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