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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型强迫罪的司法认定

作者:付丽强奸罪想象竞合

摘要:在强奸型的强迫罪中,要区分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罚原则,即如果强迫者为了迫使被强迫者从事活动而强行奸淫被强迫者,该行为属于强迫中的手段行为,只定强迫罪一罪即可。但如果强迫者单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强行与被强迫者发生性关系的,应认定为强奸罪,并与强迫罪实行数罪并罚。同时,强迫罪应该认定为结果犯,如果强奸后迫使,但被害人没有,应该认定为强迫罪未遂,在适用强迫罪加重构成的同时,适用刑法总则有关未遂犯的处罚规定。嫖客在明知到被害人是被强迫的情况下,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而应该认定为强奸罪,强迫者既触犯了强迫罪,又触犯了强奸罪,构成想象竞合,按照重罪处罚,即按照强迫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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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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