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林军宪法权利宪法思想
摘要:宪法的英文为constitution,在17世纪之后,其现代含义逐渐形成,主要是指规定国家权利目的、构成、功能和运作方式及其限制条件的成文和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的集合。直到19世纪后期,现代含义的宪法才从日本传如中国,而到20世纪初年,“宪法”便成为中国政治改革风潮中最为重要的词语,在官方和民间都被广泛的使用。在中国,宪法的含义也便是在此时得到了明确:规定国家的基本组织、人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基本国策的根本法。马克思、恩格斯的宪法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宪法思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宪法的思想中的重要几点进行分析,包括“宪法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法”、“宪法的本质在于民主政治和公民权利”以及“宪法的阶级性”,以期深化对其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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