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敏轩契税商品房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摘要:契税作为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既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也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当前契税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是时常引发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剖析、挖掘和思考,认为,在现行法律法规下,房产交易中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区分期房和现房而定,如为现房,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签订之日;如为期房,则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