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遗产分割前遗产处理规则的制度安排——兼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次审议稿)

作者:张黎民法典继承编遗产处理遗产管理限定继承概括继承

摘要:《继承法》遗产继承与遗产债务清偿乃各自独立的两条路径,缺失遗产分割前的遗产处理规则,二者仅以该法第33条规定的限定继承相勾连。在继承人已取得遗产所有权的前提下,遗产处理规则尤其是遗产管理制度的缺失,遗产与继承人财产高度混同,限定继承徒具其表,被继承人之债权人权利严重受损。《民法典·继承编(草案)》(二次审议稿)遗产分割前遗产处理规则的制度安排,法技术上,应在尊重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基础上重视法律移植中法规范体系化的有益经验;法规范上,应当健全遗产管理制度,落实以限定继承为原则、概括继承为例外的遗产债务清偿规则;法价值上,应当平等保护继承人和遗产利害关系人,形成财富平等保护和财富代际流转的社会经济秩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CN:50-102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宗旨在于及时传播法学领域和其它社科领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为学人之间的沟通学术思想,探讨实践难题,评价改革得失构建畅通渠道。注重弘扬学术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出学术研究精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