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印富 邬小军观护刑罚替代措施案件中心主义福利型控制
摘要:观护制度本质在于合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其具有刑罚替代措施的性质。现阶段,受案件中心主义的影响,该制度在中国已经发生功能变异:重惩罚轻保护,重制度设计轻制度落实,因此只能称作半截子观护制度。观护制度建构的必要性,已然成为实践共识。观护内容应当纳入现行考核体系中,但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走出“福利等于不惩罚”、“福利等于纯粹经济性”的误区,平衡保护未成年人与保护被害人、经济投入与产出回报之间的关系,观护制度完善应遵循适度的福利型控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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