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迪锋实体当事人程序当事人正当当事人当事人适格当事人更换
摘要:当事人概念在学理上经历了从实体到程序转变.直至目前,程序当事人概念已经在理论上得到广泛认同,然而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于当事人概念的处理却尚未与理论接轨,理论、立法和实践三者间的关系显得混乱.基于程序当事人概念在具体司法操作过程中的不足,我们应提出和引进并且完善当事人更换制度予以弥补并构建一套完整的当事人理论和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CN:50-102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宗旨在于及时传播法学领域和其它社科领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为学人之间的沟通学术思想,探讨实践难题,评价改革得失构建畅通渠道。注重弘扬学术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出学术研究精品。
部级期刊
人气 70879 评论 50
人气 54825 评论 65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38858 评论 47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37571 评论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