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400-888-7501
首页 期刊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广告主体研究--基于新媒体广告的实证分析【正文】

广告主体研究--基于新媒体广告的实证分析

作者:宋亚辉广告主体个人

摘要:我国在1994年制定《广告法》时,将个人排除在广告者之外,立法者给出的解释是:在立法当时我国禁止个人进入新闻出版行业。在以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出版社为主要广告媒体的当时,这一限制自在法理和情理之中。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通过私人网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BBS甚至人体经营广告业务在技术上和观念上已经被人们所接受。面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这类广告主体,从法学研究和法律规制的角度如何对其定性,已经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无法回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CN:50-102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宗旨在于及时传播法学领域和其它社科领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反映学术界的最新动态,为学人之间的沟通学术思想,探讨实践难题,评价改革得失构建畅通渠道。注重弘扬学术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出学术研究精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