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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有义务促进殖民地琉球自治或独立之国际法分析

作者:马学章钓鱼岛旧金山对日和约归还冲绳协定自治独立

摘要:日本采用三段论逻辑,“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日本,所以钓鱼岛属于日本”,论证“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本文从国际法角度,驳斥“琉球属于日本”,论证琉球二战后已脱离日本。“钓鱼岛属于日本”的结论更是站不住脚的。二战后,美国和日本私自签订片面的双边条约私相授受琉球违反抗日盟国所签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多边国际条约,造成现在的琉球处于美、日两国的双重殖民地状态。即使国际社会对美、日两国以前的背信弃义、违反国际条约的行为既往不咎,将错就错,现在按照最基本的国际法《联合国宪章》,美、日两国也有义务促进琉球自治或独立。文章最后指出,琉球追求自治或独立之路充满艰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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