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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及其立法规制

作者:朱静格式合同弊端矫正立法规制

摘要:格式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对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实质变更的合同。由于其具有特殊性,极容易造成不公平,因此必须在立法中对其加以强制规定,以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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