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红军老战士伤残抚恤定期抚恤金因公牺牲革命伤残军人补助标准西路军伤残人员政策法规口头起诉
摘要:<正>我国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伤残民工)的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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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兵》(CN:51-1100/E)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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