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懋雄 杨雪农村土地金融成都案例功能观
摘要:作为全国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2007年以来,成都启动了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并围绕产权制度和金融“机构观”两个视角率先开展了一系列农地金融实践探索。但农地金融并未随着产权制度框架和机构设置的逐渐完备而得到同步发展,其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尚未有效发挥。鉴于原有产权视角和金融“机构观”视角不能合理解释成都农地金融的实践,本文按金融“功能观”的分析框架,从“目标和外部环境-功能-结构”三个维度对成都案例进行了系统性审视,研究认为虽然国家政策和成都的创新型制度设计为农村土地发挥财产功能提供了有利的制度环境,但农地金融所面临的落后的经济环境和微观经营主体的缺失制约了金融功能的需求,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实质上的改善。我们的研究表明,农地金融尚不能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研究结论对我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