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家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登记制度中国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抵押权
摘要:针对社会上严重存在的拖欠承包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即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实践中,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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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金融》(CN:51-158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西南金融》始终贯彻"坚持正确导向,发扬创新精神,繁荣金融科研,引导金融实践"的办刊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研与实务并重,立足西南,面向全国;立足金融,面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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