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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借钱后改变了用途,我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作者:包律银行贷款担保责任用途农业银行木材

摘要:郭某是我的好友,一年前,他找到我,说准备做一笔木材生意,想从银行贷款,要我做担保。碍于情面,我答应了。在我的担保下,郭某与当地农业银行签订了30万元的贷款合同,期限半年,贷款用途为购买木材。但是,银行并没有把30万元贷款全部交给郭某,而是让郭某用30万元的绝大部分直接归还他在该行的旧贷款本息,仅有剩余的5万余元,成为郭某实际用来购买木材的新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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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

《新农村》(CN:33-1064/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农村》科普类期刊,是全国优秀农业期刊。以“传播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培育新人才,建设新农村”为办刊宗旨,是一份面向农村、城镇的综合性实用技术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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