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律师待遇村民委员会达成一致村委会主任
摘要:编辑同志:我是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上任后不久,就有一些村民递交“五保”供养申请,要求享受“五保”供养待遇。村委会在开会审核“五保”供养对象和确定“五保”供养内容和标准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哪些人可以成为“五保”供养的对象?“五保”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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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CN:33-1064/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农村》科普类期刊,是全国优秀农业期刊。以“传播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培育新人才,建设新农村”为办刊宗旨,是一份面向农村、城镇的综合性实用技术性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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