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选择对象索赔交警部门出租车医疗费责任赔偿承运人受害者
摘要:两个月前的一天上午,我乘坐李某的出租车回娘家。途中,李某的车与孙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致使我身受重伤,为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其他方面的损失也很大。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孙某家境困难,赔偿能力十分有限,于是就要求李某赔偿我的损失。因为我身受重伤,承运人李某是有责任的,且其有赔偿能力。可李某认为,在本次事故中,他也是受害者,我受伤责任完全在于孙某,因而拒绝了我的索赔。请问,交通事故索赔中能否“择富弃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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