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民商分立--《商法通则》的建立

作者:吴琼; 李美民法商法民商分立商法通则

摘要:我国关于民法与商法间的立法体例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之说,两种学说争论已久。我国现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但民法与商法在目的、特征、功能和价值取向方面均不相同,也为我国法律体系带来了混乱,因此笔者支持民商分立这一学说。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民商合一的理论质疑;第二部分论述了民商分立的优长益处,包括提高司法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等;第三部分论述了民商分立的理性立法模式,即制定《商法通则》,首先,《商法通则》从立法技术上是较为可行的。其次,《商法通则》会使我国法律体系更加清晰。最后,《商法通则》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保证我国经济的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理论

《学理论》(CN:23-11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学理论》具有学术性、探索性和时代性的特点,刊载具有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学术精品,充分反映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重要学术载体。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