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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培育模式研究:职能分立与功能融合——以珠海市C区为例

作者:杨艳花社会组织培育模式职能分立功能融合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变,使得社会组织的出现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目前, 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重要载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政府-市场-社会” 三元分立的雏形开始出现.但是,职能分立并不代表 “政府” 与 “社会” 功能分离, 政府与社会组织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这使得政府需要在社会组织培育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功能融合将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根本途径.本文立足社会治理视角,以珠海市 C 区社会组织为对象, 分析社会组织培育模式, 指出职能分立是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基础, 功能融合是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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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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