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真真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工伤
摘要:201 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通勤事故工伤认定标准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新条例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由原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扩大到非机动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工伤职工的赔偿享受权益得到扩展和加强,这是我国社会法体系建设进步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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