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斌尊重他人窃听谈话仪器法律规定非法使用严重后果
摘要: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我们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能因为好玩就用仪器窃听他人谈话,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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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CN:46-106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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