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解放初期新疆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净化社会环境的民主改革运动

作者:陈国裕解放初期新疆婚姻法禁毒禁赌禁娼

摘要:新疆贯彻执行《婚姻法》,是在婚姻和家庭领域肃清封建残余和建立新的社会生活的重大社会改革,这一民主改革深刻地、富有成效地推动新疆各族妇女的解放,保护新疆各族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新疆社会的文明进步。经过3年的努力,曾经被视为不治之症的吸毒、、娼妓等旧社会的污泥浊水,被荡涤殆尽,新疆的社会风气大为好转,基本实现了《施政方针》关于“根绝麻烟、鸦片与等社会恶习”的社会治理目标,社会环境得到净化,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开始形成,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和整个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新疆社科论坛

《新疆社科论坛》(双月刊)创刊于1989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CN刊号为:65-1146/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社科论坛》恪守职业道德,立足新疆,面向全国,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全面反映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科的最新学术成果,侧重反映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突出新疆地方民族特色。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