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伟减刑制度法治减刑程序刑事法律制度中国司法程序减刑决定权
摘要:减刑在性质上属于刑罚的变更而非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其是对终审判决的修改,应归属于审判权的范畴,按照司法的程序进行运作.而在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减刑的适用是按照一种近似于行政报批程序来运作的,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暗箱操作"、公开性和透明度的缺乏,公权力行使的恣意化,参与机制的缺失,以至于使减刑制度蜕变成了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的一个"合法"途径.要对减刑的程序加以完善,使之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就必须以建构三角形的诉讼构造模式为目标,按照司法程序的要求对减刑程序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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