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锦森环境保护立法立法项目单行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先行地方性法规全国环境保护立改废
摘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40年来,特别是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后,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项目来抓,坚持立改废同步进行,并依法批准了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规范、推动、促进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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