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子林地方立法工作可操作性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不抵触三原则实践
摘要:全国人大提出的“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三个原则,是地方立法工作应当坚持和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与立法三原则不一致的重复立法和内容空泛等突出问题,导致了地方性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笔者现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坚持“不重复、不空泛”原则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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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CN:65-116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人大》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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