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锦森地方立法工作长治久安社会稳定人大常委会领做健康有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
摘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2013年元月依法选举产生以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职权,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新疆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地方性法规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了自治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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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CN:65-116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人大》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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