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人大常委会乌鲁木齐市文明行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子审查意见审议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由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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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CN:65-116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人大》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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