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内容莱芜市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试行办法评议对象一府两院
摘要:5月21日,山东莱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试行办法》,分别对工作评议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充分体现了工作评议的法律性、程序性和实效性。评议对象明确具体、重点突出。在市一府两院相关机构中,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6个与全市中心工作密切相关、尤其是为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直接服务的部门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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