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伟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法定职权群众意愿国家机关代表法负责人权力
摘要:约见权是代表法第二十二条对人大代表一项权力的明确规定,是作为代表履行职责,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一项法定职权,但行使约见权须依程序进行,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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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CN:65-116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人大》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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