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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之门宜敞开

作者:陈峰立法活动法律法规立法机关行为规范法律条款人民群众上位法下位法高压线全社会

摘要:一部法律法规,一经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即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任何人只要在法无禁止的范围内活动,就会在法的保护下享有充分的自由;如果触犯了法定的"高压线",就要受到限制乃至究责。法的这一属性表明,法是神圣的,但不是神秘的。立法机关在立法活动中,要十分严密,但不能秘密化。所谓严密,就是在制定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时,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下位法与上位法相一致,法与法之间忌冲突,法律条款清晰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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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

《新疆人大》(CN:65-116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人大》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杂志主要刊登全疆各地人大工作及中外政治、法律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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