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编辑部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工作民族区域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干部宗教政策自治制度宗教工作宗教观
摘要:在和风劲吹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总书记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进一步形成各民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社会政治局面。这一论述,既为新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也为新疆各族人民描绘了一幅“和谐新疆”的美好蓝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