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慧琴银行转让信用证条款承兑议付信用证授权付款受理首先ucp500
摘要:一、操作要点 1、开立转让信用证时注意的问题 UCP500第48条a款规定,被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在自由议付信用证中的被特别授权的银行有权办理信用证的转让.b款又规定,只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的信用证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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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CN:31-1560/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金融》是一本金融专业刊物,主要刊登探讨有关金融理论和实务的文章,交流金融信息。期刊版面设计新颖,封面考究、全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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