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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分子”的称谓应当摈弃

作者:万志鹏应当犯罪分子人格尊严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称谓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犯罪人的人格尊严是否应当受到保护?从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相关法律中都可以找到肯定的答案。《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从宪法解释学的角度看,这里的中国“公民”应当没有任何例外,包括已经被定罪判刑的犯罪人在内的所有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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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年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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