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林翊晨权力运行贿选症候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腐防控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频频显现。以“衡阳破坏选举案”为代表的“贿选症候”昭示:权力运行失范是滋生腐败的制度根源。预防和治理“贿选”行为,要以制度反腐为先,切断“权钱交易”的链条;必须规范公权力的运行,防止选举活动被“暗箱操作”;有必要推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且应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条款,将民主生活领域的权力运行关进制度和程序规范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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