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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实施意见

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化文件综合机械农机总动力全程机械化加工机械化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近日,福建、重庆、湖北、云南、陕西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因地制宜,针对性强。福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35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阶段,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水稻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械化重点突破;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林竹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在保障措施方面,福建将在财政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和税收金融保险优惠上给予政策扶持,其中包括扩大购机补贴品目,对进口农机产品按同等条件享受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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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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