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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道德义务应否成为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来源

作者:梁雪彬作为义务道德义务不作为犯罪刑法思想道德水平法律行为法律义务公共秩序

摘要:目前我国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范围有扩大的趋势,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我国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关键在于道德义务如何合理上升为法律义务.有限制的道德法律化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可以成为提升我国国民素质和整体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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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半年刊)创刊于1985年,由新疆教育学院主管,新疆教育学院主办,CN刊号为:65-1142/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突出高师教育特点,注重民族教育特色,主要刊登教育理论、政治思想工作、高师各学科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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