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敏志国家结构形式警察央地分权公安改革
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贯穿于国家发展全局始终,其核心问题在于事权的分配。警察事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事权,应当将其置于国家结构形式、央地关系发展的整体历史语境和法律框架之下进行考量。在当前深化公安体制改革和《人民警察法》修改的背景下,应立足本国实际,在借鉴域外法治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警察事权法治化、规范化,深入推进一体作战的警察事权的划分改革,加快推进大部门大警种改革,有效解决不同层级公安机关之间事权同质化的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