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傅剑锋隐性采访道德目的道德正当性公共利益伦理学安全性
摘要:隐性采访尽管可作为伦理学上的暂时“权变”,但并非是“乱变”。它须是一种为达到道德目的而不得不为之的“必要的道德过错”。对它的采用须有严格的边界,不可逾越的规则。概而言之,隐性粟访就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以公共利益为中心),四个基本点(四大原则),才能保障其道德正当性和法律上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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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实践》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以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培育新闻人才为宗旨。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实践》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传媒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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