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理平; 邹举理性平衡权利义务舆论监督质量报告致癌物质产品质量生产厂家名誉权
摘要: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河北晋州海龙棉织厂生产“毒毛巾”事件,后经相关部门检验,该厂毛巾虽不合格,但未含禁止使用的强致癌物质。海龙厂随后对央视提起名誉权诉讼,终审法院北京市一中院以“生产厂家针对媒体与公众对其产品质量及安全的苛责应予以必要的容忍”为由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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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实践》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以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培育新闻人才为宗旨。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新闻实践》杂志已正式更名为《传媒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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