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剥夺政治权利被选举权村委会选举选民资格现实条件
摘要:选民登记即是要明确哪些人可以参加村委会选举。选民资格问题一直是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核心问题,由于现实条件的差异也使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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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CN:11-288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乡镇论坛》目前是唯一一份以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报道内容的时政类刊物,也是中国农村第一大期刊,主要读者对象为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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